《厦门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厦府办〔2018〕195号)修订出台!新法相较于旧法(厦府办〔2015〕244号)有哪些重点改变,一起来看看!
?厦府办〔2018〕195号:
厦门市专利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厦府办〔2015〕244号:
厦门市专利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外观设计金奖和外观设计优秀奖。
?厦府办〔2018〕195号:
(一)在本市辖区内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诚信守法的本市常住居民。
(二)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被授予中国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权的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等问题,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未受理该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四)该专利已在本市辖区内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该专利未曾获得过国家、省、市专利奖奖项。
(六)该专利参加过两次市专利奖评选未获奖的,不能再次申报市专利奖。
(七)同一个申报人申报市专利奖时,同类型专利当年只允许申报一项,不同类型专利申报不能超过两项。
?厦府办〔2015〕244号:
(一)在厦门市辖区内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和在厦门市辖区内的常住居民;
(二)在申报截止日前被授予中国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三)该专利法律状态稳定有效,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等问题,未被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四)该专利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项、福建省专利奖项和厦门市专利奖项;
(五)该专利已在厦门市辖区内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厦府办〔2018〕195号:
市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其中:
(一)特等奖1项,必须为发明专利,奖励50万元。
(二)一等奖不超过3项,必须为发明专利,每项奖励20万元。
(三)二等奖不超过8项,每项奖励10万元。
(四)三等奖不超过25项,每项奖励5万元。
(五)外观设计金奖1项,奖励10万元。
(六)外观设计银奖不超过2项,每项奖励5万元。
(七)外观设计优秀奖不超过2项,每项奖励3万元。
申报项目达不到市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或者外观设计金奖评奖标准的,当年上述奖项可以空缺。
?厦府办〔2015〕244号:
厦门市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其中:
(一) 特等奖1项,奖励人民币30万元;
(二) 一等奖不超过3项,每项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三) 二等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
(四) 三等奖不超过30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五) 外观设计金奖1项,奖励人民币5万元;
(六) 外观设计优秀奖不超过2项,每项奖励人民币2万元。
参选项目不符合厦门市专利奖特等奖或外观设计金奖评奖条件的,厦门市专利奖特等奖或外观设计金奖可以空缺。
?厦府办〔2018〕195号:
获中国专利金奖的,按市专利奖特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专利银奖的,按市专利奖一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按市专利奖二等奖给予奖励。
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按市专利奖一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按市专利奖二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按市专利奖三等奖给予奖励。
?厦府办〔2015〕244号:
获中国专利金奖的,按厦门市专利奖特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按厦门市专利奖一等奖给予奖励。
获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金奖的,按厦门市专利奖一等奖给予奖励;获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按厦门市专利奖二等奖给予奖励。
厦府办〔2018〕195号明确提出:市专利奖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主申报。申报人应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
网上申报网址:
http://222.76.243.55:7001/xmzscq/person/logon!logon

部门:厦门市知识产权局法律处;
电话:5039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