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司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要重点发展基层医疗,提升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服务水平,其中完善服务能力是重中之重。
同时发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

3.7万个乡镇卫生院和3.5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崛起了
一直以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设置,具体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标准没有统一的蓝本可供对照,随着“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进一步展开和落实,全国的卫生院建设将进一步规范,功能定位更加准确。
《通知》中公布的这两类医疗机构的建设新标准,针对建筑及设备设施配置做出了详细规划。并且明确力争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
这意味着全国3.7万乡镇卫生院和3.5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加快实现达标建设,医疗建筑与设备设施成了重中之重!
不达标乡镇卫生院将加大整改,
财政加大对达标单位倾斜力度
针对以上标准,《通知》明确在活动周期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方案的落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标准开展不少于6个月的自评自查,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活动为契机,建立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对达到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倾斜。
这也就意味着,3.7万的乡镇卫生院将就新标准实行达标建设和整改。而对已经达到推荐标准的,财政将会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加包括医疗设备在内的配置,全国范围一场轰轰烈烈的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能力提升将正式开启!
全国一大批乡镇卫生院要升二级医院
《通知》中还提到,对于表现优异符合推荐标准的卫生院增设另外条款,可以说是加分项,也就是100条中另外的12条推荐条款,分别体现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及业务管理能力上,具体明细如下:
服务方式 | 远程医疗服务 |
服务内容和水平 | 妇产科医疗服务,眼、耳鼻喉医疗服务,口腔医疗服务,康复医疗服务 |
医疗质量管理 | 手术、麻醉授权管理,手术管理,患者麻醉前评估和讨论制度,输血管理,血液透析管理,康复管理 |
患者安全管理 |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结合文件精神和这12条推荐条款综合来看,卫生院在业务能力尤其是诊疗科目覆盖范围以及手术开展能力上做了重点强调,可以看到卫生院晋升二级医院的前置条件初现轮廓。
除此之外,《通知》还明确:国家卫生健康委适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通报表扬。达到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参加二级医院评审,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这也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全国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将迎来的不只是一场声势浩大的能力提升储备战,还是一场竞争激烈的对战。
为了搭上中央财政的便车,强化卫生院服务能力,把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升级为二级医院成为一种新的改革路径,各省在这方面也开始大力改革,比如:
★
江苏省
江苏省扬州市出台了《关于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发展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扬州市18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中心卫生院)全部创成二甲医院或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标准。
安徽省
安徽省在《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也要求到2020年,全省三分之一卫生院达到或基本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
广东省
广东省在《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明确,要将45所中心卫生院升级为县级综合医院。
山东省
山东省在《山东省乡镇卫生院评价办法(试行)》中规定对规模较大、医疗服务能力较弱、符合二级医院基本标准的甲等乡镇卫生院,可申请二级医院评审,评审合格参照二级甲等或乙等医院管理。
卫生院升级为二级综合性医院,好处很多,尤其是对卫生院本身来说受益颇多:
升等级将会促使卫生院的规模扩大。如果卫生院升级为二级医院,相应的医院人员、设备、收费、医院建筑都能有一个比较大的提升空间。在规模和服务同步提升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必定是“医疗器械”缺口的急速扩大。
“脱胎换骨”后的卫生院,需要更多、更高质量的检查设备和医用耗材来达到“二级医院”的技术环境标准,这对医疗器械经销商来说,无疑是一次极具潜力的利好福音。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重点解读
内容
该标准包括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
将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列为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乡镇卫生院。
在基本条款基础上,针对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增设推荐条款,以“★”标注。
12个推荐条款
能力标准 | 评价要点 |
远程医疗服务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妇(产)科医疗服务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 B”,并 | |
眼、耳鼻咽喉医疗服务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口腔医疗服务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康复医疗服务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手术、麻醉授权管理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手术管理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和讨论制度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输血管理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血液透析管理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康复管理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评价标准
本标准共设置4章100条,用于乡镇卫生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乡镇卫生院实地评价的依据。
该标准分为88条基本条款和12条推荐条款,采用ABCD四个档次进行记分,A档代表“优秀”,B档代表“良好”,C档代表“合格”,D档代表“不合格”。
能力标准的性质结果
项目及档次 | A | B | C | D |
结果表述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情况表述 | 有持续改进或成效良好 | 有监管 | 有制度 | 仅有制度或规章,未执行 |
能力结果
类 别 | 基本条款(88条) | 推荐条款(12条) | ||||
C档 | B档 | A档 | C档 | B档 | A档 | |
达到推荐标准 | 100% | ≥60% | ≥30% | ≥90% | ≥60% | ≥30% |
达到基本标准 | ≥95% | ≥50% | ≥20% | / | / | / |
从上表来看,也就是说全国至少有95%的乡镇卫生院必须完成达标建设,否则将会被认定为不合格!
科室设置
能力标准 | 评价要点 |
临床科室 | 【C】 |
【B】符合“C”,并 | |
【A】 符合“B”,并 | |
医技及其他科室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计划生育科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职能科室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设施设备
能力标准 | 评价要点 |
建筑面积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床位设置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设备配置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公共设施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重点解读
该标准包括基本条款和推荐条款:
将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列为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在基本条款基础上,针对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推荐条款,以“★”标注。
10个推荐条款
能力标准 | 评价要点 |
床位设置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住院服务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远程医疗服务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出诊服务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口腔医疗服务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康复医疗服务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住院诊疗质量管理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血液透析管理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科研管理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培训管理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评价标准评价标准
凡是达到B档“良好”者,必须先达到C档“合格”要求;凡是达到A档“优秀”者,必须先达到B档“良好”要求。
能力标准的性质结果
项目档次 | A | B | C | D |
结果表述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情况表述 | 有持续改进或成效良好 | 有监管 | 有制度 | 有制度或规章,但未执行 |
能力结果
类别 | 基本条款(80条) | 推荐条款(10条) | ||||
C档 | B档 | A档 | C档 | B档 | A档 | |
达到推荐标准 | 100% | ≥60% | ≥30% | ≥90% | ≥60% | ≥30% |
达到基本标准 | ≥95% | ≥50% | ≥20% | / | / | / |
科室设置
能力指标 | 评价要点 |
临床科室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医技及其他科室 | 【C】 |
【B】符合“C”,并 | |
【A】 符合“B”,并 | |
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职能科室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设施设备
能力指标 | 评价要点 |
建筑面积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床位设置 ★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设备配置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
公共设施 | 【C】 |
【B】符合“C”,并 | |
【A】符合“B”,并 |
【来源】国家卫健委、筑医台
【全文整理】奥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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